“現(xiàn)在可以隨時到法院調(diào)看庭審錄像,以后打官司就更放心啦。”看著書記員熟練地將庭審的錄音錄像刻錄成光盤,一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當事人高興地說道。
據(jù)了解,福鼎法院早在2011年便在各個審判法庭和派出法庭安裝了錄音錄像設備,并在各巡回法庭配備相關設備。同時,多次組織各個業(yè)務庭的書記員進行技能培訓,使其熟練掌握設備的操作方法和技巧。自2015年起,該院開始實行“每庭必錄”,要求對每次庭審活動進行同步錄音錄像、集中存儲、長期保存,并對設備進行更新升級,該院的七個審判法庭和太姥山法庭均已升級為高清科技法庭。
實行“每庭必錄”,將法院的庭審工作放在陽光下,對法官駕馭庭審、適用法律、文書制作等提出了更高要求。不僅倒逼法官“謹言慎行”、規(guī)范庭審秩序,保護當事人訴訟權(quán)利,也有效約束著當事人自覺遵守庭審秩序。(福鼎法院:藍宇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