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收藏來說,有人喜歡收藏古玩,也有人收藏郵票,有人卻喜歡“收藏”后視鏡。最終因為他們的這一“愛好”走上了犯罪道路。近日,福鼎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分別判處戴某、曾某和康某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至七年不等。
2015年10月,被告人戴某和康某原計劃前往廣西省賀州市盜竊金店,途中為了尋找代步工具,遂在廣東省乳源縣某鎮(zhèn)盜走一輛路邊的面包車(價值38400)。同年11月,被告人戴某、曾某在浙江省蒼南縣盜走一輛面包車后,在回福鼎的途中,倆人“看上”了停在路邊的數(shù)輛高檔小車后視鏡,在盜取這些后視鏡后,進行轉(zhuǎn)賣,從中獲取利益。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間,被告人戴某達和被告人曾某宇、康某磊等人以上述手法在浙江省蒼南縣、福鼎市、漳浦縣城等地多次實施盜竊高檔小車后視鏡。其中,被告人戴某達參與作案四次,盜竊數(shù)額達186336元,被告人曾某宇參與作案三次,盜竊數(shù)額達118718元,被告人康某磊參與作案二次,盜竊數(shù)額達112239元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戴某、曾某、康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秘密竊取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巨大,其行為均已構(gòu)成盜竊罪,公訴機關(guān)指控罪名成立。被告人戴某曾因盜竊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,有前科,酌情從重處罰;三被告人歸案后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屬坦白,可從輕處罰。據(jù)此,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法官提醒,莫把手伸向公私財物,否則會因為自己的一念之差而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(通訊員:福鼎法院 楊珍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