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找個“來錢快”的門路,竟將目標鎖定在單身行走的路人身上,結伙飛車搶奪,最終被法律嚴懲。近日,福鼎法院審結一起“飛車搶奪”案,依法以搶奪罪分別判處陳某某、洪某某、吳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到一年三個月不等,并處罰金。
2015年7月23日21時許,被告人陳某某、洪某某因缺錢,經預謀后,駕駛一輛摩托車前往福鼎市白琳鎮(zhèn)尋找作案目標。后二被告人在某酒樓門前路段見被害人林某某獨自行走,遂由洪某某負責駕駛摩托車、由陳某某搶走林某某隨身攜帶的挎包,包內有現(xiàn)金人民幣600元、手機等物,二被告人隨即駕駛摩托車加速逃離現(xiàn)場。經鑒定,被搶的兩部手機價值人民幣4668元。2015年8月9日15時許,被告人陳某某、吳某某再次以相同手段在白琳鎮(zhèn)搶奪朱某某的手提包,包內有現(xiàn)金人民幣8000元、手機等物。經鑒定,被搶的手機價值人民幣581元。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陳某某分別伙同被告人洪某某、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結伙駕駛機動車趁人不備公然奪取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奪罪。鑒于三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實供述罪行,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法官提醒,年關將近,搶奪案件時有發(fā)生,請大家提高警惕,尤其是單獨外出的單身女性,避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,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
(通訊員:福鼎法院 許嘉、陳裕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