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德網(wǎng)消息(林瑋慧 文/圖) 1月27日,在福鼎市魚井邊防派出所民警的勸說教育下,硤門畬族鄉(xiāng)魚井村漁民林某主動將一尾娃娃魚交由民警放生大自然。
當天上午,該所民警在走訪中獲悉,轄區(qū)漁民林某在水庫作業(yè)時,捕獲一尾體型較為怪異的野生“大魚”,正放養(yǎng)家中,準備在過年時高價兜售。獲悉情況后,該所民警立即趕往林某家中,在對林某進行簡單的詢問和初步查證后,民警判斷“大魚”應為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娃娃魚,而林某對娃娃魚屬于國家保護動物這一情況卻一無所知。民警當場對林某進行了說服教育,并向其宣傳相關法律法規(guī)。最終,在民警的說服教育下,林某主動交出娃娃魚,并與民警一同將其放歸大自然。
圖為邊防派出所民警與群眾一起將娃娃魚放歸大自然。